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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工商联联合法律服务团维护民企合法权益

时间:2019-06-05 10:57 来源:未知 作者:总编 阅读:
“真的没有想到,我为他出示了谅解书,他才被法院轻判10个月,居然在羁押期间,不思悔改,还放风出来找我索要200万元赔偿,并扬言我不答应他的要求,就要鱼死网破。只能再次恳请市非公有制企业律师服务团出面为我伸张正义。”这是一位叫黄万红的企业家提交的申诉请求。
    黄万红是湖南锰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也是湘潭市工商联副主席,此前在宁夏投资新材料业务,并聘请了一名森林派出所民警吴某某负责公司管理。后吴某某因故对黄万红怀恨在心,于是携带凶器刺伤黄万红,后在律师服务团的帮助下,被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
    接到申诉后,湘潭市非公有制企业律师服务团团长文永康律师及时向湘潭市工商联汇报,湘潭市工商联启动民企维权机制,立即派出律师赶赴宁夏提交申诉状。由此,一场维权接力赛在湘潭市非公有制企业律师服务团再次展开。
    此案是湘潭市工商联发挥法律服务团作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例之一。当前,涉及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民商事纠纷越来越多。为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湘潭市全力拓宽维权案件处理渠道,有效创新法律服务机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2016年9月2日,湘潭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共同组建了湘潭市非公有制企业律师服务团,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主任文永康担任团长。自成立以来,服务团充分依托律师的专业优势,根据企业的需要和委托,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有效法律服务,着力营造企业发展和企业家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着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化解企业经营法律风险。
    此前,湘潭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长沙中院在该公司的一起债务纠纷中超额冻结的情况,通过湘潭市非公有制企业律师服务团上报到湖南省委政法委和省委统战部,并与长沙市中级法院进行了及时沟通,长沙市中级法院已对其错误行为进行了纠正。
    新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位于湘潭九华经开区内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2018年7月份,该公司5名员工将公司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5490万人民币,非法转入个人账户,形成职务侵占事实。该公司报警后案件由于侦破及时果断、措施得当,涉案赃款被追回,但5名犯罪嫌疑人却被取保候审。湘潭市非公有制企业律师服务团将案件上报湖南省委政法委及省委统战部后,已对取保候审人员再次执行逮捕。
    近年来,顾问团开展了“七个一”工作,即制定了一个明确全面的工作方案、组建了一支覆盖全市的法律服务团队、形成了一套长效具体的工作机制、推出了一批务实管用的服务产品、开展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帮扶活动、整合了一系列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的法律服务平台资源、涌现了一批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的先进代表和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案例,让全市非公有制企业获得了实效。
    据了解,目前,湘潭市非公有制企业律师服务团自2016年以来成功调解民事纠纷300余件,受理民企维权案件166件,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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