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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国土局用魔术手段处罚天筑公司违法占地案

时间:2019-01-02 10:37 来源:未知 作者:总编 阅读:
枞阳县国土局用魔术手段处罚天筑公司违法占地案
 
原枞阳县委书记汪恕东因为诸多的腐败问题被舆论网连续曝光,在调任铜陵市政府副秘书长后被“两规”至今已经8个多月了,汪恕东为了枞阳县天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筑公司”)非法占地近3万平方米搞非法建设大开绿灯,并充当其充当保护伞,致使这起严重的行政违法案件几经破折后换上“合法”外衣,因非法占地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也被无端被撤销。
 
处罚掩人耳目
 
2011年4月起,时任枞阳县委书记的汪恕东的“指示下”,天筑公司未经批准在枞阳县官埠桥镇黄华村沿枞铜公路东侧,擅自占用
国有建设用地29752.9平方米新建房屋、混凝土搅拌站等。
天筑公司”项目建设未经发改委立项、规划行政部门许可非法占地,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未按工商注册的项目进行建设,就将非法生产的商品混凝土销售到县内各地。
天筑公司董事长李友东称自己的小舅子和县委书记王恕东从小玩到大的铁哥们,并多次给王恕东送过礼,然而到公司报销。李友东对其公司总经理说,他为了协调关系开支了100多万给有关领导。
虽然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和枞阳县建设局及枞阳县散装水泥办公室对天筑公司下达了处罚文书和相关文书,但枞阳县天筑公司违法生产经营商品混凝土违法生产经营仍然如常进行,原因是县委书记王恕东因为一己私利徇情枉法公开支持天筑公司。
但因为非法占地的事实存在,加之不断有人举报,让枞阳县国土局左右为难。



 
枞国土资[2018]105号行政处理情况答复
 
2011年11月29日,枞阳县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枞国土资罚字[2011]08号),决定对天筑公司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9752.9平方米国有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处罚款90000元。
据知情人向舆论网透露,国土局的下达这个“决定书”后,直到2013年7月23日,天筑公司才缴付了罚款,而其他的如“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和“没收地上建筑物”都是纸上谈兵,根本没有落实,一切都在天筑公司的掌控之中。
据枞阳县国土局的回函中称:2013年8月,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将没收的地上建筑物整体移交给枞阳县官埠桥镇人民政府,由该镇政府代为管理和处置。同月,官埠桥镇政府与天筑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官埠桥镇政府将代管的被没收的地上建筑物出租给天筑公司使用。
 
瞒天过海的“协议”
 
国土局的说法咋一看挺有道理,但仔细一分析就露馅了。把天筑公司“没收的地上建筑物整体移交给枞阳县官埠桥镇政府”,官埠桥镇政府又与天筑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如果国土局要让人信服,就应该把官埠桥镇政府和天筑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拿出来证明一下,当然光有协议还是不够的,如果真是“租赁”给了天筑公司,那么租金是多少、租金流向何处?既是没收,当归国有。国有资产的流向都有严格的程序,还需要有天筑公司缴纳租赁费的入账手续和收款发票存底。如果没有这些东西作为证据,那么只能说明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在纳税人面前变戏法玩游戏。
2013年10月,枞阳县国土局将天筑公司施涉案中的25961.5平方米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天筑公司毫无悬念竞得该地块,同年11月获得了土地证。至此,天筑公司在被行政处罚一年后,不仅未因行政处罚受到影响,非法生产持续未停未一天,一年后又合法获得了被处罚的土地。
正是由于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将天筑公司的非法占地完璧归赵,本已被没收的天筑公司办公楼,在建设G347公路需占用拆迁时,天筑公司向县政府要价600万元。
 
刑案撤销被指有猫腻
 
2012年2月,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在查处天筑公司非法占地案中,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至枞阳县公安局。
2012年5月23日,枞阳县公安局决定刑事立案侦查。
2013年4月9日,枞阳县公安局决定撤销案件。
天筑公司非法占用的土地为29752.9平方米,枞阳县国土局将天筑公司施涉案中的25961.5平方米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天筑公司“竞得”其中的25961.5平方米土地,其余的3791.4平方米土地这么多年来一直被天筑公司非法占用,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则在原县委书记汪恕东的指示下,把“生米煮成了熟饭”,这么多年来一直未查处。
有知情人说,国土局的行政处罚只为掩人耳目,原样奉还尽显谄媚。在天筑公司非法占地案中,明面上都是枞阳县国土局在办理,其实质均为时任枞阳县委书记汪恕东一手操作。
枞阳县国土局把违法土地上的非法建筑物没收原样奉还给天筑公司,后又让天筑公司无悬念拍得非法占用土地,另外还继续占用已被查处的非法占用土地正常生产,并撤销违法占地的刑事案件,这一切如果说此前是原县委书记汪恕东的授意尚能理解。而今汪恕东已经身陷囹圄,枞阳县国土局还置若罔闻,其做法着实有点耐人寻味。
 
 

上图为枞阳县政府网站信箱,下图为枞阳在线信箱
 
2018年12月26日,舆论网将上述内容的文稿,分别发送给了“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枞阳县政府网站信箱和枞阳县委宣传部主办的枞阳在线网站信箱,并要求对以下问题进行回复:一、请提供官埠桥镇政府与天筑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二、请提供天筑公司缴纳租赁费的手续发票或收据;三、目前违法占地3791.4平方米的最终处理结果;四、请说明枞阳县公安局撤案的情况,都经过了哪些程序。
同时说明,如有异议,请在一个星期内回复,如不回复则视为一、二、三项均不存在,是国土局在其文件中造假。
如不对第四项回复,则视为默认公安局撤案程序违法。
为慎重起见,舆论网还与宣传部主办的枞阳在线预留电话进行了联系,一位女同志得知舆论网的来意后,说她们的信箱只有主任知道密码,等主任回来一定转告给他。
截止发稿,舆论网没有接到枞阳县官方的任何回复。(文/李新德)
 
 
作者简介
 
2004年6月10日,李新德发表“下跪的副市长——山东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丑行录”(被判无期徒刑),掀开了中国网络反腐的序幕,此后发表枞阳县委书记汪恕东充当违法企业“天筑公司”保护伞(汪恕东已被两规);曝光金乡县鸡黍镇25岁女镇长韩寒“萝卜招聘”,7天后,韩寒和任济宁市委常务副部长的父亲双双辞职;最近曝光原徽商银行董事长李宏鸣(党纪处分)。更多的介绍见新浪人物:《李新德:民间舆论监督第一人》和中国青年报“冰点人物”。

(责任编辑: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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