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东北法制网,实现法制中国梦!
当前位置:东北法制网 > 社会热点 > 正文

河北南宫市:违法占地企业通过“招拍挂”洗白身份

时间:2018-06-04 15:22 来源:未知 作者:总编 阅读:
 河北南宫市:违法占地企业通过“招拍挂”洗白身份
 
近日,记者接到群众反映位于南宫市经济开发区奋进路东侧的邢台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违法占地被国土局处罚后,未履行拆除建筑、恢复耕地原状的情况下,竟然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顺利拿到了土地证。群众质疑“招拍挂”是“走过场”或是人为的操作让邢台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合法的身份。
2016年11月21日“河北省南宫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6)冀0581行审63号”显示:申请执行人南宫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1月17日向我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已生效的南国土资罚字〔2016〕02-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申请执行人南宫市国土资源局以被执行人邢台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16年3月20日在西小马村西,东至幸福路、西至奋进路、南至耕地、北至工业二环路范围内,非法占用西小马村、东小马村集体土地(地类为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81167.97平方米(121.75亩)建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66条和《河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作出了南国土资罚字〔2016〕02-0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1、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81167.97平方米土地;2、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5280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3、处以非法占地81167.97平方米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623359.40元整。
  2016年南宫市国土资源局对于嘉泰环保的未批先建,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做出了罚金一百六十多万的处罚,并由南宫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其拆除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可是,两年后土地市场信息显示:河北省南宫市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土地面积3.346666公顷,地块位置位于奋进路以东、永诚路以西、工业二街以南、德发街以北。出让年限 50年,成交价475万元。受让单位为邢台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示期为2018年03月09日 至 2018年03月19日。
记者来到南宫市国土局了解情况,办公室工作人员通知企业的人带来了嘉泰环保的两份《不动产权证书》,一份证书的使用期限是2017年7月20日至2067年7月19日;一份证书使用期限是2018年3月19日至2068年3月18日。即便这样两证相加的面积也只有39999.66平方米,与法院判决书上非法占用的面积相差甚远。群众质疑嘉泰环保现在仍是少批多占,违法占用耕地。两份《不动产证书》更加佐证了嘉泰环保在未履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顺利拿到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原本是违法占地的企业,通过公开的招拍挂程序,竟然是原企业拍得了这块土地,这也太巧了吧,能不让群众质疑拍卖过程“走过场”吗?
面对群众的质疑,望南宫市政府可以给予一个明确、合理、合法的解释。
 
 

(责任编辑:总编)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